虚增信用贷款数据,建行一支行被罚25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3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13日,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发布罚单,因虚增信用贷款数据,建设银行缙云支行被罚25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罚单显示,建设银行缙云支行因虚增信用贷款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7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遵守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银保监会罚单发现,今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缙云支行也曾涉及虚增信用贷款数据被罚。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缙云支行因消费贷款流入房市、虚增企业信用贷款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对其罚款50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