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以来,房地产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之一,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确实发挥了很大的正面作用。
而对房子多的人而言,他们则更不愿意见到房地产税或者空置税的出台。
对开发商而言,它们不希望看到预售制取消;
虽然房地产税还没最终出台,另一项税已经在不少城市出现,这就是“房东税”,房东税这三个字,在2018年以前几乎见不到,也不被房地产市场探讨,可以说这是2019年以来房地产的一个新词汇。河北省的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税征收相关事项管理》,公告中明确表示,对于房东出租自己房子的,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特别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如果出租房子不能提供相关租房证明的话,那就直接按照5%-10%的比例缴税就可以了。
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利益平衡关系,进而也影响到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质量。
对物业公司而言,不希望看到公摊面积取消;
房子多的人“麻烦”来了!一个指令,买不起房的人该恭喜了?
话又说回来,不管希望还是不不希望,该来的早晚都会来,预售制、公摊面积的问题相信早晚都有结论。目前而言,房地产税正在推进立法阶段,相信已经为时不远。房地产税影响的是哪些人?肯定不是刚需或者无房人,而是多套房的人,因为这是财产持有税,房子越多缴费越贵。
我们打个简单的比方,房东A家里有3套房子,自己居住了一套,另外的2套房子空置也是浪费,所以干脆租出去给别人居住,还能收回一点房租,一套房子月租金为2000元,另一套房子月租金为3000元,在这项新规定之前,每个月的5000元房子全部收归房主自己所有,但是在新规之后,房东就需要缴纳“房东税”了,大约是5%到10%比例,5000元的话,最低缴250元,最高缴纳500元。
可以说,“房东税”的到来,对于房叔、房爷、房哥、房姐是一个不好的消息,让他们“如坐针毡”,因为原本能多获得的收入,在新的规定下,降低了。不过,在这里也产生了一个新问题,这种房东税会不会通过房租的形式添加进房租当中,在保障出租房主收入的情况下,增加了租房人的无形成本呢?房地产界探讨点集中在这里,主要有一种意见:
原本准备出售100万元的房子,加上税之后需要出售到105万元,购房者就多给了5万元。房东税也是交易税(因为只有出租房子才发生),所以很可能转给租房人。原本2000元/月的房租,可能到了2200元/月。
1、房东税,会增加房子多的人的出租成本,但是会不会转嫁给租房人呢?
房东税或许会增加租房人负担,因为可以转嫁。我们都知道,只要是过程税、交易税的,都具有转移的可能性,在房地产市场现在流行的个税、营业税等都是买卖过程中的费用,最终都通过房价的形式让购房人承担了,这是商品房交易市场“不成文的规定”。
2、这种房东税的推行,对于房地产市场规范作用很大,今后无房人或许有“好消息”
也有不少专家指出,房东税的实施,或许是无房人的福音。因为我国当下的房地产市场上房子其实足够多了,任泽平预估仅仅城镇房子就多达3.11亿套,简直多如牛毛。
随着房住不炒的持续推进,各项房地产规范化也在加速,主要体现在市场法律的健全、制度的完善、税费的优化等方面。而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其本质是对交易过程中利益关系的再平衡和规范:
之所以很多人仍然没有房子,是因为有些人买的房子太多了,以至于出现几百套房子的房叔、几十套房的房爷等情形。他们房子不出售的情况下,就会出租,增加了它们的出租成本,可以倒逼房叔房爷把多余的房子推向买卖市场,进而增加无房人的买房机会,所以说对无房人而言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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